为积极响应团省委推动青年人才培养、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号召,促进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实践需求的深度融合,搭建在校大学生工作实践平台,帮助在校大学生提升实践能力、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,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普通高等院校接收实习生,相关信息公告如下:
一、整体安排
本次接收实习生采取统一组织的形式,参与接收的实习单位包括:
(一)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(工作地点在清远市清城区);
(二)清城区、清新区、高新区、佛冈县、阳山县、连州市、连南瑶族自治县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及下辖各消防救援站。
二、接收条件和岗位
统一面向普通高等院校招收在校大学生,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和扎实的专业文化基础,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、语言表达、组织协调和计划执行能力,遵规守纪意识强,团队合作精神好,服从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。
(一)信息通信岗位。限男性,主要接收计算机应用技术、计算机网络技术、数字媒体技术、现代通信技术、现代移动通信技术、通信软件技术、通信系统运行管理、无人机应用技术等相关专业学生。
展开剩余75%(二)新媒体岗位。性别不限,主要接收艺术设计、视觉传达设计、数字媒体艺术设计、动漫制作技术、动漫设计、摄影与摄像艺术、文化创意与策划、影视动画、影视多媒体技术、网络新闻与传播等相关专业学生。
(三)装备岗位。限男性,主要接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、汽车维修保养、智能制造工程、应急装备技术工程等机械类专业以及机器人工程、智能装备与系统等自动化类专业学生。
(四)文秘岗位。性别不限,主要接收现代文秘、法律事务、法律文秘、人力资源管理、汉语言文学、档案管理、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学生。
(五)会计岗位。性别不限,主要接收会计、财务管理、审计、会计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学生。
(六)审计岗位。性别不限,主要接收法学、审计学、财会学等相关专业学生。
(七)卫勤岗位。性别不限,主要接收护理学、预防医学、运动损伤与康复、运动康复专业、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学生。
(八)灭火救援辅助岗位。限男性,主要接收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、应急救援技术、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学生。
(九)消防监督检查辅助岗位。性别不限,主要接收消防工程、安全工程、应急管理、给排水科学与工程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相关专业学生。
(十)作战训练指导岗位。限男性,主要接收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学生。
(十一)思想教育指导岗位。性别不限,主要接收思想政治教育、档案管理、艺术等相关专业学生。
(十一)运动教育指导岗位。性别不限,主要接收体育教育类相关专业学生。
实习地点及岗位由我单位根据报名意向、调剂意愿以及实习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。
三、报名方式
四、实习期限及实习期间管理
实习生接收入队后,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,从事实习单位安排的工作。实习时长一般为3个月至6个月,实习报到时间为9月中旬前,具体时间可进行协商。实习期间食宿由实习单位解决,无需食宿保障的可自行提出申请。
实习期间,应当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相关管理规定。实习结束后,根据实习情况出具鉴定材料。
五、实习优势
(一)可深入了解体验一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生活,获得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经验,掌握一定的行政单位基础工作事务处理能力;
(二)在实习岗位作用发挥明显、有意愿长期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学生,可推荐免费参加队伍内部的相关岗位专业技术培训;
(三)对实习期间表现良好、工作成绩明显且符合招录标准条件的学生,可推荐参加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,通过考核的,优先录用,实习时间计入试用期时间,超过试用期时限的可直接转正;
(四)实习经历可同时认定为消防志愿者身份,实习工作时长可计入“I志愿”志愿者积分。
六、注意事项
(一)请报名者准确、完整填写报名信息,保证信息真实性;如与事实不符,实习单位有权取消其实习资格。
(二)报名过程中,将通过报名者在线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与本人联系,请确保准确填写并保持通讯畅通。
(三)报名过程中,不会向报名者收取任何费用,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承接实习接收各项事宜,不会举办任何培训,请提高警惕,谨防受骗。
(四)实习接收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,调整、取消或终止实习岗位,并对本次实习接收享有最终解释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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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:北京市